全市各律师事务所、全体律师:
为进一步加强兰州律师合唱团建设,引领兰州合唱文化的繁荣与发展,丰富律师行业精神文化生活,现面向全市律师长期招募团员。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对象
全市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、实习律师、律所行政人员,坚持自愿报名、择优吸纳的原则。
二、报名条件
(一)政治立场坚定。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恪守政治纪律、坚守初心使命,无违纪违法、失信等不良记录。
(二)职业素养优良。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,集体荣誉感强、能合理协调办案、工作时间,保证常态化排练、汇演、行业文艺赛事、公益法治宣传演出的出勤;
(三)热爱合唱艺术。喜爱歌唱,音准、节奏感良好,有无声乐基础均可报名。
(四)综合素质达标。身心健康、仪态端庄、精神风貌积极向上,无不适宜集体歌唱活动的疾病,愿意长期参与团队建设。
三、主要工作任务
(一)常态化开展排练集训。定期组织声乐基础训练、合唱曲目排练,夯实团队演唱功底,提升整体展演水平,打造专业化、规范化、常态化的行业文艺队伍。
(二)参与主题党建活动。积极参与各级司法行政、律师行业党委组织的建党节、国庆节、建军节等重大节庆红色歌咏活动,传唱红色经典、弘扬革命精神。
(三)展示行业良好形象。参与全市法治宣传、精神文明创建、行业表彰、公益展演等各类官方活动,以文艺形式讲好法治故事、传播律师正能量。
(四)丰富行业文化生活。依托合唱团平台开展行业文化交流活动,搭建全市律师沟通交流、凝心聚力的载体,营造积极向上、团结奋进的行业文化氛围。
四、报名相关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积极参与。各律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将本次合唱团组建工作作为加强行业思想政治建设、队伍建设和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,积极动员本所符合条件的执业律师、实习律师踊跃报名参与,并配合组织方做好本所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及活动时间协调工作。
(二)坚持自愿,统筹遴选。本次招募坚持自愿报名原则,协会将根据报名情况、人员特长统筹筛选、分组编队,确保合唱团结构合理、运转有序、成效显著。
(三)长期坚持,常态建设。合唱团为协会常设文艺队伍,实行常态化建设、动态化管理,协会有权根据活动需求及团员参与情况对成员进行动态调整;团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向协会提出退出申请。致力于打造长期稳定、特色鲜明、作风优良的行业标杆文艺团队。
五、报名方式
有意向报名的执业律师、实习律师、律所行政人员,请认真填写《兰州律师合唱团成员报名表》(详见附件),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,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“合唱团+律所名称+姓名”。
联 系 人:程蕊蕊
联系电话:0931-8475690
报名邮箱:lzslsxh@sina.com
特此通知。
附件:《兰州律师合唱团成员报名表》
兰州市律师协会
2026年8月26日
